扎实做好经济普查中基本单位清查工作
2008年9月3日
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开始以来,统计一所积极配合辖区街道的清查工作,为了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对新华、北苑街道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,确定分片包干责任人,明确包干区域和责任。包干责任人首先必须深入学习和掌握经济普查的各项业务知识,在单位清查期间深入责任区域加强业务指导,协调解决有关问题。同时,责任人负责对各乡镇、街道清查工作的督查。重点掌握各普查区是否按规定对辖区内普查对象进行了“地毯式”逐户清查登记。在验收、审核清查登记表时,责任人根据行政记录底册组织普查员进行查漏补缺,严把清查质量关。
统计一所
2008年9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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