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。多年来,统计部门为各级党政部门制定政策、计划和搞好宏观调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但是,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,国民经济运行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影响经济运行的因素越来越复杂,基层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,统计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手段、方法也显现出多元化,统计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挑战。因此,加大查处基层统计违法行为,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,实现依法统计、依法治统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基层统计工作的一大课题。
一、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和不足
一是个别单位统计资料不健全,没有原始资料。普遍存在统计基础工作薄弱、人员变更频繁的问题,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不娴熟、口径不清楚、态度不端正、敷衍了事,有些单位几乎年年检查一个样,没有改变。
二是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,统计法的宣传力度不够。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之甚少,甚至连统计登记证都不知道是什么证件,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,对统计检查不积极配合。
三是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足,对统计执法工作认识不足。有些单位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制观念十分淡薄,被查单位提供资料时不认真,存在随意性,经常要反复核实才能将统计资料搞准确。
四是统计基础工作薄弱,统计违法现象普遍。在我所2008-2009年检查的38家单位中,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占检查总数的60%以上。主要表现在:一是统计人员兼职过多,在岗统计人员流动大。基层统计人员中兼职统计人数达到90%以上,且岗位调动频繁,直接影响到统计队伍的稳定。从统计执法中可以发现有一部分单位由于更换了统计人员,统计人员不熟悉现行报表制度,不清楚统计指标解释,致使统计数据出现严重的失真。二是统计台帐设置不全,登记顺序颠倒。建立统计台帐是使统计数据有据可依,保证源头数据准确的必要措施。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单位未设置统计台帐,已经建立统计台帐的单位中,台帐填写也存在许多问题。如登记不及时,登记顺序颠倒,许多企业和单位不按月及时登记,而是几个月一起登记或年底一次性登记,以应付工作检查,这种状况下,统计台帐已丧失了实际存在的意义,源头数据质量不能得到保障。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,致使数出无据;统计人员上报统计数据是跟着感觉走,有的随意涂改统计数据,造成数据失真;三是统计作用发挥不够,在实际工作中,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,使统计的职能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充分发挥,弱化了统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预警作用。
五是统计执法取证难。一是对于统计违法事实,被调查对象或相互推诿,或称对问题不清楚,或干脆不认账;二是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较差,没有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,致使调查取证难。
在现实的工作中有些单位和个人由于受利益的驱动,对统计工作不重视、不配合,随之而来的是干扰统计数字,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时有发生。面对这些问题,如果统计工作不依靠强有力的统计法制作后盾,就无法排除来自各方面的人为干扰。因此,必须加大统计执法力度,用统计法制建设作为有效的组织和开展统计活动的基础,确保统计数据质量,用法律手段维护统计的尊严。
二是如何提高统计执法力度
1、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。采取多种形式,全方位、多层次地大力宣传统计法规,提高统计法制观念。重点之一是对基层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学法用法,使他们对统计法“认知”并督促检查本部门、本单位的统计工作是否得以健康开展,不以任何形式干预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独立的上报,从而旗帜鲜明地支持统计部门严格执法。重点之二是对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的宣传教育,增强依法行政能力,增强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防干预、抗干扰能力,做知法、守法、护法的表率。
2、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,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。统计执法人员是统计执法工作的主体,统计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,直接影响统计执法的效果。因此,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的建设,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依法治统的关键。作为一名统计执法人员,必须提高以下几方面的素质:一是,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为统计执法创造公开、公平、合法的执法环境;二是,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,熟悉统计法律法规,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;三是,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,对案件的分析判断能力及应变处理能力;四是,充分发挥现有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,加强各专业间的配合,才能有效地提高统计执法水平;五是统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,不断从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。只要我们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,不断打击违法者,不断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,对推动统计法制化建设将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。